询 价 公 告
因咸宁集团税务管理需要,采购人湖北鄂旅投咸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采购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询价项目要求如下:
- 采购项目编号:XN-CW-ZJ-20212001
- 询价采购项目名称:湖北鄂旅投咸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采购
- 项目概况:
本次服务采购范围包括湖北鄂旅投咸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咸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湖北鄂旅投咸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简称“运营公司”)、湖北省九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九宫山公司”)。本次拟就咸宁集团及其子公司涉税服务进行询价。
4、服务期:1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
6、报价人须知:
6.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一般项目:税务代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6.2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资金、信誉、管理、技术等。
6.3本次采购招标由报价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6.4对本次招标项目有任何疑问可来电来函咨询。
7、报价要求
7.1报价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总价中包括税务咨询、财务税务核算辅导、企业所得税汇算辅导、减免税税收筹划等、税务清洁、管理费、利润、税金(6%增值税)等为完成本次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7.2报价人应完整填写报价,不得漏报。
7.3报价书由报价清单、法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主要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等内容构成。
8、最终成交供应商的选择: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9、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20%;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付30%,一年服务期满后,乙方出具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50%。(2)应向甲方提供税率6%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提供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合同款,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报价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请务必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前提交报价文件
(2)提交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5号咸宁市财政局5楼501室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湖北鄂旅投咸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71712290
采购人:湖北鄂旅投咸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